•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拟立法明确公证范围-
  • 【发布单位】作者:廖颖谊 李贤芬 穗仁宣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7-30 08:33:2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拟立法明确公证范围-

究竟公证管辖的领域是什么?彩票公证还要不要搞下去?针对公证行为的存在范围过宽的现状,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陶驷驹昨日在听取广州市有关部门对公证立法的意见时指出,公证业不应成为“菜市场”,在立法时应明确特定的管辖范围。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的詹礼愿律师认为目前公证已延伸到许多领域,管得太泛了。他建议应该在具体的法律内,如投标法等某个具体环节增加公证的督管。

对此,陶驷驹表示同意,他认为公证渐渐成为了“菜市场”了,什么都管,这就大大地削弱了公证的质量,应该明确公证的范围。

在立法调研中,律师能否代行使公证员职务,也是颇具争议性的焦点问题。司法部门认为,公证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授权履行公证职能,是一种公权而不是私权。在不具备设立公证机构的地区,不宜授权律师行使公证职能,因为公证具有公权性质,律师从事证明活动,如律师见证等,属于“私证”范畴,两种制度不宜混淆。

(文章原载《新快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