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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东省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徐林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5-11 16:41:3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东省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

最近,广东省下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符合条件的家庭每人每月可获80元的货币奖励。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办法下发后,引起了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广泛关注。该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拥护计生政策家庭的肯定,更代表了广东省计生工作的思路更加强调以人为本,解决计生群众的实际困难成为政府工作重点。


“多子多福”是中国人的旧传统,儿孙满堂的繁荣景象为中国人所深深向往。但严峻的现实告诉人们,当人口达到一定程度,“多子”不仅没有多福,反而会将家庭、将社会逼入窘困之境。为此,我国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省在计生工作中一直重视利用利益导向机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是利益导向机制深入发展的结果。

近年来,计生工作越来越有人情味,奖励办法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到对计生家庭基本权利的维护和生活状况的关心。相比于以前单纯的惩罚,该奖励办法更有利于调动群众的计生积极性。

该办法有利于帮助解决部分农村计生家庭的实际困难。对于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困难计生家庭,每月每人80元、两人160元的额外收入,为他们改善生活条件起到了切实的作用。

要注意的一点是,该办法的落实要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能够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勿为计生家庭申请奖励设置障碍。(文章原载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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