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基金法:“保护投资人利益”写在首位-
  • 【发布单位】作者:王磊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5-31 17:15:5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基金法:“保护投资人利益”写在首位-

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简称《基金法》)正式实施。《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评价说,《基金法》第一次将“保护投资人利益”写入法条,并放在首位。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说,这标志着基金业进入一个崭新发展阶段。经济学家郎咸平判断,今年或明年可能成为基金公司的“淘汰年”。


5月29日,《基金法》实施前夜,中国证监会召开了“实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际研讨会”。据记者了解,国内与基金有关的各路人士纷纷与会。他们包括各大基金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商业银行基金托管部和销售部门负责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各地证监局负责人等。“这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因为挑战才刚刚开始。”一位与会者对记者说。尚福林在会上表示,证券投资基金已成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力量。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起步于1998年。到今年4月底,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为2563亿份,基金资产净值为2679亿元,基金持有股票市值相当于A股流通市值的11%。虽然经过6年的发展,基金业在中国仍是一个年轻的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法》于去年10月28日颁布,证监会为新法实施准备了半年。消息称,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性细则将在6月份陆续颁布。

而业内所关注的“封转开”(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债券投资比例”、“私募基金”等问题,也有待国家监管层进一步明确态度。

原《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近日表示,《基金法》明确将保护投资人财产作为立法基础,第一次将“保护投资人利益”写入法条之中并放在首位。他认为,基金设立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通过对投资者财产的管理获取高额回报。

今年4月股市回暖期间,基金一度成为市场“宠儿”。3月份,中信基金公司和海富通基金公司两家新发行的基金,规模均超过了100亿元,创出了中国基金规模历史新高。今年第一季度基金发行总量达850亿元,超过2003年全年首发募集水平。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进入“负利率时代”,部分居民开始考虑把一些存款转换为基金投资。这些因素促成了中国基金业在今年的飞速成长。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基金业会遭遇拔苗助长的命运”。一方面,基金规模急速膨胀,相关基金管理公司能否从容驾驭巨额资金令人担心;另一方面,基金公司数量的增长必然加剧竞争,投资者热衷于追捧“明星级”基金,因此基金业“优胜劣汰”时代也必将随后来临。

经济学家郎咸平此前预测,国内股市2002年淘汰了“庄家”,今年或明年将可能“淘汰(某些业绩不良的)基金公司”。

如何让基金业这个处于上升期的行业健康成长?“把法规落实到实处,比制定过程更艰难。”一位听了尚福林5月29日讲话的基金业人士说。

(文章原载《中国青年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