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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 【发布单位】作者:崔红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0-13 10:15:1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北京晨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北京市有望立法消灭“三不管”地段。今后,一些行政机关将不能以“区县交界”为由为自己的行政不作为找借口。


《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草案)》11日起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征集市民意见。草案明确提出,行政区域界线的实地位置,以界桩以及作为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的河流、沟渠、道路等线状地物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作为指示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其他标志物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毁界桩,不得擅自移动界桩,否则将课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

对依法公布的行政区域界线,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由毗邻的区、县政府共同管理,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由毗邻的乡、镇政府共同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难以辨认的,毗邻各方应及时组织修测,增设标志物。

草案规定,任何涉及行政区域界线的各类地图,其行政区域界线画法应当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行政区划图一致。否则将没收错误地图,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还明确提出,生产、建设用地若横跨行政区域界线,毗邻方政府应签订跨界建设管理协议,明确跨界建设所涉及区域的税收、工商、户籍、治安、市容环境卫生、教育、医疗等行政管理责任。这意味着北京今后将不会出现“三不管”地段。

据了解,此前有关部门曾历时14年,勘定省界6.2万公里、县界41.6万公里,完成了全国省、县两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任务,解决了一批老大难边界争议问题。《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立法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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