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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卫生部公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曾利明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1-12 17:10:5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卫生部公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部1月9日公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条件、资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对维护食品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此外,《办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同时,《办法》还要求食品卫生许可证应载明的事项及填写的要求,确定其有效期为四年并对卫生许可证申领、变更、延续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出原则规定。(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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