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林克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1-04 11:36:4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华商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将出台-
3日,记者从重庆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重庆市将出台《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对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而客观上又处于垄断地位的水、电、气、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实行合同备案制,以剔除强加给市民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公
由于水、电、气、电话账单等上面所签署的格式合同等条款,大多数由经营者制订,所以消费者常常会遭遇“霸王”条款。据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对于规范合同格式条款,虽然《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但都比较原则,合同格式条款对于消费者而言没有协商余地,而经营者在制订相关的合同格式条款时,往往容易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而忽略甚至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有些时候,消费者根本没有选择权,如果不同意或是不签字,就别想用上水电气或获得某项服务。
格式条款须送工商部门审查
据悉,重庆市拟出台的《条例》,对合同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和所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作了一些限制,水、电、气、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经营者所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在使用前,必须送市工商部门备案审查,工商部门按《合同法》等规定,对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审查,如发现“霸王”条款,将督促经营者限期改正。不改而执行的,工商部门将向媒体公布,并指出其条款“霸道”方面,提醒消费者选择时慎重。市民在与水、电、气、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打交道时,可先在市工商部门的网站上,查阅其合同格式条款是否经过了备案审查,凡没有的,可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
据了解,重庆市从去年开始制定《条例》,近期将上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征求市民意见。年内《条例》将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预计在明年能出台。
(文章原载重庆时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