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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三亚出台《关于对举报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杨勇 郑珠林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20 09:24:5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三亚出台《关于对举报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

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从4月10日起,凡向三亚警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有功人员,将获得500元到5万元不等的奖金。


据介绍,为了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举报毒品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形成全民打击毒品犯罪的局面,维护三亚治安稳定,三亚市公安局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对举报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凡向三亚各级公安机关举报该市范围内毒品犯罪线索,使公安机关根据线索侦破案件并缴获海洛因(成品,下同)10克以上(冰毒、可卡因等其它毒品按有关规定折算)或捣毁制毒工场1间以上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华侨)或外籍人士,均可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一、个案缴获海洛因10克以上(含本数在内,下同)不满100克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5000元;缴获海洛因100克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0———50000元;二、通过举报捣毁制造冰毒工场的,奖励人民币5000———50000元;三、通过举报捣毁制造摇头丸工场的,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奖励资金主要由三亚市财政拨款解决,由公安局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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