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黄建华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2-20 08:46:2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
市民举双手欢迎“4个月拒交水费将停水”、“居民超额用水加倍收费”这些条款从新节水草案中被删除,而对恶意欠水费的不是断水而是限制用水表示理解。昨天是《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草案)》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的第二天。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新节水草案刚刚开始征求意见就得到了市民的关注。
从新节水草案前天14点在市水务局官方公布到昨天18点40分,记者在网站上看到,刚刚挂出仅两天的新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草案)》已经被市民浏览了106次,而昨天,市水务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的电话也铃声不断。据介绍,昨天和前天打来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市民有70多位,大家对新的节水草案中“4个月拒交水费将停水”、“居民超额用水加倍收费”这些条款被删除表示欢迎。市民们表示,在自己居住的胡同和四合院中,拒交水费,自己属于被动违规,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对这些地区的自来水管网和水表进行改造,这些问题解决了,实行超额用水加倍收费大家也能接受。同时,他们也对水务部门听取公众意见,采取人性化的措施表示感谢。一部分市民在昨天还提出,在新的节水办法实施时,要对用水大户念紧“紧箍咒”,公共场所的长流水现象的解决也迫在眉睫。新的节水办法不能让个别恶意欠费单位“钻空子”,市民们对供水部门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用水措施,比如分时分段供水,而不是简单停水的想法也表示理解。同时,昨天,提出意见的市民还给水务部门提出了具体的节水措施和节水教育的方法等建议。
对于新节水草案中将原有老草案中的80多条删减到34条,市水务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老草案在征求意见时前后有1000多人次提出了各种修改意见。而新草案在充分考虑了市民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这么大的修改。条例精简到现在的34条,主要是考虑进一步增强新办法的可操作性。此外,老办法中有关再生水等内容也全部摘出,今后可能会对再生水出台专门的条例。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市水务部门欢迎市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文章原载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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