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全景 周 菡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1-05 14:25: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银监会将相继出台法规加强不良资产处置监管-
日前,中国银监会主持召开加强不良资产处置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工作,加快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法规建设。会议透露银监会将尽快起草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尽职工作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多项有关法规。
会议指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中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剥离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些银行借机转嫁经营性损失,甚至通过剥离掩盖违规经营问题和违法犯罪案件,还有一些地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联手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二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资产过程不透明,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问题较多,评估随意性大,存在假招标和假拍卖等问题;三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公司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有效性不高;四是不良资产处置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完善、部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干预、企业逃废债等。
会议强调,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快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法规建设。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规建设问题制定统一规划,解决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银监会将尽快起草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尽职工作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二是要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方面解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上的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问题。三是要加强和改进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部门要分工协作,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督效率。四是要继续做好有关政策调研工作,促进推动资产处置外部环境,包括市场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等的改善和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
为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进程,保障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交易各方利益,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文章原载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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