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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企业年金市场酝酿高规格立法-
  • 【发布单位】作者:若飞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4-09 16:53: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企业年金市场酝酿高规格立法-

记者日前获悉,包括企业年金条例、统一的税收优惠体系、完善费率及投资比例等有关企业年金的政策法规有望陆续出台。有关人士透露,此部企业年金条例是一部较高规格的法规,将涵盖多个领域,有望在明年出台的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后推出。


目前,《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共同搭建起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由于上述法规都属于部门规章,而企业年金市场又涉及商业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多个领域,因此亟待对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

与此同时,完善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被业内视为加速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关键之一。目前,虽然各地已出台一些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但缺乏全国统一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完整的税收体系,从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到领取环节都加以明确。对此,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研究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年金财税政策。

据了解,为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劳动保障部正在研究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相关办法。业内人士建议,集合计划可以采取由受托人发起的前端集合模式。在明确责任主体是受托人后,只要能够形成一定规模,建立统一标准就可以发起成立。

此外,不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建议,现有投资规定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要,投资品种的范围有待扩大,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上限有待提高。按现行法规要求,固定收益类产品不能超过基金财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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