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靳曼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1-05 14:38: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华商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陕西省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施行-
从今年1月1日起,农民工打工要找劳务公司当“经纪人”了,否则找工作时将吃“闭门羹”。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筑工地不能雇用零散民工干活儿,必须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作业须分包给有资质企业
据悉,目前陕西省建筑市场劳务管理仍存在不规范和秩序混乱状况,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针对这一问题,省建设厅制定的《办法》规定:
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接的工程,需对外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必须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个人。劳务分包企业承接的劳务作业,必须由自有作业人员完成,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
劳务分包企业在与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劳务费及支付方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及其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保险由劳务企业统一办理
根据规定,农民工一旦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后,不但工作有了保障,而且连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也由企业统一办理。当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劳务企业将发挥“经纪人”的作用,协调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只向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就行。
而如果劳务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其资质年检将有可能不合格,而年检不合格的劳务企业将被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注销。
农民工也要“持证”上岗
据介绍,在陕西省鼓励支持发展劳务企业的政策影响下,我省的劳务企业已由2003年底的54家发展为目前的近200家,为农民工找“经纪人”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但《办法》同时规定,劳务作业人员也应按照本人已取得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上规定的工种从事劳务作业。也就是说,农民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按照规定,劳务分包主要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文章原载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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