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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电影促进法》有望2006年付诸实施-
  • 【发布单位】作者:易东方 赵楠楠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1-13 16:50:5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电影促进法》有望2006年付诸实施-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法规司司长朱虹12日下午参加“在线访谈”活动时透露,《电影促进法》有望在2006年付诸实施,而电影分级制有可能被写入《促进法》。为纪念中国电影诞生100周年,广电总局将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


朱虹介绍,广电总局将2005年确定为“农村服务年”和“电影发展年”。实施“农村服务年”,主要是指到今年年底,3000万农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将被彻底解决,覆盖全国的为农民服务的专业频道也将开播。

实施“电影发展年”主要是推进《电影促进法》的起草。“今年将完成《电影促进法》的初稿、论证和上报工作,力争2006年颁布实施。”据朱虹介绍,该法主要涉及电影性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主体准入的条件及权利义务、电影产品进入市场的标准、促进和扶持政策、处罚等方面。广电总局已于去年6月至9月就电影的定位、电影行政管理、审查制度等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和相关统计分析,为起草工作打下了基础。

朱虹还说:“电影审查(分类)制度(即分级制,编者加)是对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目前正在调研论证中。如果条件成熟,该制度将写入《电影促进法》。”(文章原载《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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