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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江苏拟立法对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者予以奖励-
  • 【发布单位】作者:周西宁、沈春宁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2-04 17:22: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江苏拟立法对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者予以奖励-

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计划生育委员会透露,江苏正拟定相关法律草案,对举报胎儿性别鉴定者予以奖励,据悉,草案今年3月将报江苏省人大审批。


相关人士介绍,从第五次人口普查看,江苏省男女性别比例为116:100,而正常的比例应该是103:100,可见性别比例失调明显。而导致比例失调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B超的不当使用,很多孕妇利用B超技术断定妊娠儿性别后便终止妊娠。

据了解,考虑提高人口素质因素,草案中规定遇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严重缺陷;孕妇有严重疾病,生孩子会危及孕妇生命;离婚丧偶要求终止妊娠;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断需要终止妊娠等情况,计生委可同意其终止妊娠。

另外,对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实行选择性别的人工妊娠者,政府将给予一定奖励。对组织介绍妇女进行非医学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行政处分,情况严重者可考虑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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