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冯晓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3-01 09:12:2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电信法已被列入2005年度一类立法计划-
备受关注的电信法目前已被列入2005年年度一类立法计划。为了提高电信法立法质量,信息产业部将加紧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以促进立法的科学性。
在信息产业部28日主办的“2005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说,电信法(送审稿)已于2004年7月报国务院审议。2005年,信息产业部将全力配合做好送审稿的审查、修改、完善,跟踪和研究其他国家电信立法进展状况,并了解其电信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对电信法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据了解,制定电信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运营企业的权益,促进电信业的发展。在2000年9月电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出台后,电信改革力度加大,结构重组加快。2002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的成立,使我国电信业的运营机制、市场格局和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彻底实现政企分开,形成多运营商竞争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在适用和实施上显示出一定局限,电信法的立法和出台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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