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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国资委将出台央企调整重组指导意见-
  • 【发布单位】作者:郭凤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5-13 16:48:0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资委将出台央企调整重组指导意见-

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日前表示,今年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央企业重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着手起草《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近期将提出石化、化工等21个业务板块调整重组的指导意见。


在全国国资委系统规划发展工作座谈会上,谈到央企布局调整

时王晓齐表示,发电企业关键要调整中央电源资产结构,优先投入大型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和大型水电、核电、大型煤电基地等重要电源项目;煤炭主要是增加生产能力,提高中央企业对煤炭生产的控制力。在电信行业,中央国有企业应重点控制电信基础设施,条件具备时推动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实现全业务经营,电信增值服务领域则应形成不同投资主体充分竞争的格局。商贸领域的调整分三类:主业突出、规模大的企业可作为该领域资源整合的主体,推进兼并联合;主业较清晰、规模较大的企业,业务相近的要进行联合重组或进入特大型企业集团;其他大量的中小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放开搞活,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

王晓齐称,《中央企业重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仍在进一步修改,主要是各方面意见有分歧,要制定出一个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办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他表示,第二批即将公布主业的央企有13家,仍主要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第三批央企主业的确认工作也在准备之中。 (文章原载中国证券报 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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