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二○○二年第七批 福建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二○○二年第七批
福建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的通知
(闽建筑〔2003〕4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闽建综〔1998〕103号精神,二○○二年第七批申报的施工企业劳保核定卡,由设区市建设局初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经我厅批准,现将6家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取费类别(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施工企业接到通知后,与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并领取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核定卡。
《福建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核定卡》应与批准文件一并使用,方可计取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核定卡使用有效期为文件发布之日起至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二○○二年福建省第七批6家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取费类别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二○○二年福建省第七批6家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取费类别
卡号 企业名称 劳保取费类别
220231777 厦门市万安实业有限公司 丙类B
700243037 龙岩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丁类B
930232105 武夷山市兴达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类B
930232106 福建省武夷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丙类B
930232107 武夷山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类B
930533102 武夷山市顺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类B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