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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北京立法严处遗撒餐厨垃圾和“小广告”-
  • 【发布单位】作者:程义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12-08 16:20: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立法严处遗撒餐厨垃圾和“小广告”-

北京市餐饮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泄漏、遗撒餐厨垃圾,将可能被罚款5000元到50000元;擅自利用或者组织张贴、涂写、刻画、散发标语、宣传品,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至50万元罚款……。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8日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嘉彦说,随着北京城市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加速,市民对市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任务也对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首都的市容环卫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必须修改原有的相关条例。

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介绍,这次立法在原条例的基础上作了大量修改,内容更为全面,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比如,除严查餐厨垃圾和“小广告”外,《修正案(草案)》还对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及窗外设置影响市容的设施和吊挂、晾晒、摆放物品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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