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1-26 13: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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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来源】来源:东北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首部短信法规将出台 治理垃圾短信有法可依-
对垃圾短信开刀得有法可依 法律空白使监管处于盲区
法律上的空白使垃圾短信的监管处于盲区,但收到黄色、诈骗短信市民请保留证据报警。昨天,记者连线相关部门,获悉法律空白使他们在治理垃圾短信的过程中遭遇到了困难,但可喜的是,信息产业厅负责人已明确表示:短信立法,指日可待。
工商:法律缺失,管辖、定性、处罚都没有依据
“手机用户收到一条垃圾短信过来投诉,你说我们该让哪个工商所去管,咋对案件定性,咋处罚合适,这都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昨天,省工商局消保处的负责人提起垃圾短信,满脸的无奈。
这位负责人说,像报纸、电视上的广告,只要监控都能发现,但短信广告借助于手机,隐蔽性比较强,工商行政广告监管部门目前还没有有效的监控手段。
但是,他说,短信广告借助移动通信网络,具有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对手机用户的影响又比较大,而且具有不可抗拒性,发到用户的手机上,用户必须看。
他说,他们接到广告类的垃圾短信的投诉也特别多,用户还都留有证据,但是由于短信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传播方式,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而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及一些相关的法规中,都没有约束手机短信广告的条款,如管辖的划分、案件的定性、处罚的依据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他们就是接到投诉也没有办法处理。
而且,他说,由于短信广告没有经过审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也很难认定,很难甚至无法判断广告信息来源,同时还涉及隐私权,没有法律授权,如何过滤庞杂的商业信息,如何追查,工商部门确实缺乏手段。
公安:收到诈骗、黄色短信,拨打110或找当地派出所
至于诈骗短信,公安部门称,这类短信并没有形成气候,如果手机用户遭受了损失或是有确切证据,可以拨打110或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省公安厅宣传处宣传科夏科长说,就他了解的情况来看,因为轻信诈骗短信遭受经济损失的并不多,也很少有人向公安部门举报,“我也经常收到,一看一笑,就直接删除了!”
但如果真有手机用户因此遭受了损失,公安机关是会接受报案并配合处理的。省公安厅网络监察处的工作人员说,报案可以拨打110或是直接向当地派出所举报,派出所会进行处理。
至于具体的处罚,他说,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对发送者将进行行政处罚——其中为上述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诈骗信息,他说,具体要看诈骗金额和情形而定,手机用户一旦遇到此类短信,应保留证据,尽早报案。
信息产业厅:新规即将出台,短信将有法可依
对于“垃圾短信的治理出现法律空白”的问题,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胡宽广表示,“垃圾短信”是非常头疼的事,自己的手机也经常接到这类短信,有时候接到了短信也不敢回复,并且资费还非常高,非常的麻烦。
“2005年9月,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治理的通知》,这个《通知》发了之后,可以说‘垃圾短信’问题已经在社会上有所改善,但还没有完全制止。信息产业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已要求国家相关部门采取立法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目前,信息产业部正在联合其他部委制定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胡宽广表示新规定的出台将指日可待。(原载: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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