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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国务院修改《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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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7-09-24 18:40: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务院修改《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06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做如下修改:

将第三十条修改为:“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公司实施专营,并参照本条例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根据本决定做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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