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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食品安全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发布单位】作者:韩洁 张晓松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1-28 09:05:4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食品安全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27日在“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闭幕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食品安全法草案日前经国务院讨论通过后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李长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食品安全法草案主要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他透露,该法明确提出企业是食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企业对食品质量的有效监控。

该法也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地的食品安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把食品安全监管和有效执法落到实处。

此外,该法律还提出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监督,包括舆论监督。明确提出,对生产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负责人要追究相关责任,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政府部门和有关公职人员渎职失职的行为也要追究相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据悉,10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作为国家食品卫生领域的基本法,食品安全法是在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法基础上拟订的,主要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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