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3-05 14:53:5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云南舆论监督新规发威 出现"停职问责第一人"-
从3月1日起云南省的“舆论监督新规”开始施行了。按规定,在云南省,如果被媒体曝光,领导干部将遭到问责。如今,已有人因为舆论监督而被停职问责,这让不少对“舆论监督新规”寄予厚望的人们再一次得到了鼓舞。
但也有人提出了担忧:仅仅以文件形式出现的“舆论监督新规”,能否承载舆论监督制度化的梦想,在“曝光就问责”的严厉下,我们的政府部门,我们的媒体,还有制度建设方面,真的做好准备了吗?
刚刚施行4天的云南省“舆论监督新规”,似乎已经开始发挥威力。
这一新规来自云南省《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其中明确提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的依据之一。
记者获悉,“因舆论监督被停职问责的第一人”已经产生。此人是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的工作人员,因为在接待办事群众时态度粗暴,和前来办理户口的群众发生激烈争吵而被当地媒体曝光。随后,昆明市有关部门迅速启动问责程序。近日,这名户政工作人员被停职问责。
实际上,新规自一个多月前公布时,就牵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神经。曾有人说它是一只“纸老虎”,也有人期盼它是一只“真老虎”。“被停职问责第一人”的产生,似乎告诉人们,这一次动真格的了。
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新规刚刚施行,我们不能过于乐观,作为政府自身,作为媒体自身,还有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做好了长期的准备,都有待时间的观察。
曝光就问责
政府做好准备了吗
“舆论监督新规”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如果被媒体曝光,领导干部将遭到问责。由此,也产生了这样的矛盾:如果某些领导为了不被问责,千方百计阻止问题曝光,怎么办?
实际上,这样的事并不鲜见。记者李先生就有这样的遭遇。他在调查一起毁林事件时,当地有关部门派出三十多人,把守在毁林现场的多个路口,李先生在当地农民家呆了3天才得以脱身。
记者王女士说,有一次,她花了半个月时间进行了扎实的调查,写了一篇舆论监督的稿子,然而稿件送交编辑部后迟迟不见出来。后来,领导告诉她,稿件写得很好,但有人打过招呼,不准报道。
类似的阻挠媒体舆论监督的手段还有很多,包括推诿、“踢皮球”、说情公关,甚至打击报复等等。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新闻系主任单晓红认为,虽然不少人已经意识到,要改进政府工作,办好事情,必须欢迎媒体监督,但是,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还不善于和媒体打交道,缺乏应对媒体的能力。如果这些环节处理不好,那么舆论监督问责也就难以推行和真正落实。
不久前,云南省部分州市遭遇罕见冰雪凝冻灾害,某媒体记者赶赴某市采访,因正值周末,联系多个部门采访均遭推诿。云南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获知后,当即要省政府办公厅督察此事。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迅即到岗接受媒体采访。
丁绍祥说:“为了防止一些部门和州市因为怕被问责而‘躲记者’,我们对拒绝和回避舆论监督、重大突发事件瞒报迟报、报喜不报忧、故意发布浮夸或不实信息等情形,也作出了详细的问责规定。”
据介绍,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及建议免职10种。
有法律界人士提醒,实行舆论监督问责要防止避重就轻的问题,防止问责对象与责任主体不对等的问题。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