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周文林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4-03 17:01:2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网购立法公开征集意见释放积极信号-
4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表明国家对电子商务高度关注,立法体现了政府对网购发展的支持和鼓励的态度。”亚洲最大网络零售商圈淘宝网首席财务官张勇说。
市场高速发展 推动政府立法提速
“这个征求意见稿的出现,是网络购物市场在自发、自觉、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国家管理层积极建立制度体系,以保证其更健康、更有序发展的标志。”国内电子商务专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梁春晓说。
中国电子商务最近10年来经历了快速增长,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同时,电子商务还为社会带来大量就业机会。开网店投入少、运营便捷、风险低,成为就业的重要途径。来自国际著名咨询公司IDC报告显示,光在淘宝网上,2009年就有超过80万人通过开网店解决了就业问题。此外,还带来了快递物流、客服等230万个间接就业机会。
市场的高速发展,成为推动政府立法提速的“首要动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马海涛表示,我国对具体产业和行业的立法,一般都有这样的规律,“行业产业发展先行,相关立法管理跟进。”在电子商务这一点上,表现尤为明显。一方面,借助全球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全球化趋势,以淘宝网为代表的国内网络购物企业发展迅速;另一方面,网络购物以其对消费者、对生产者、对流通者的广泛影响,对就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市场环节具有积极推动,法律的及时跟进,将推动电子商务环境的进一步完善。
开门纳谏 网民支持首过半
截至4月3日中午,新浪网关于“工商总局就规范网络交易公开征询意见调查”显示,有7500人参与了投票。其中,3700多名参与投票的网民选择了支持,超过50%的用户对此举表示肯定。
然而,在一年多之前,针对相关立法准备工作进行的另外一轮网络投票中,反对者超过80%,支持的声音不足两成。
“这种结果上的变化,最主要的原因是工商总局采取的开放立法、开门纳谏的方式,这正是整个网络购物市场所期待的。”张勇说。
有消息称,工商总局目前内部已确立三条原则确保网购健康发展。首先确立网店管理的任务是保护其良性发展;二是将着手建立网络交易诚信体系;三是将加大网络交易维权力度。
新浪的在线调研显示,认为工商部门此次立法产生“积极影响”的网民逼近45%,显然,众多网民希望能看到立法对市场产生积极正向推动的作用。
“网络购物是一个透明、开放、分享的产业,对网络购物的立法自然也希望能够透明、开放。广泛公开听取意见,我们当然支持。”淘宝网皇冠店“小锋网购”的店主忠武桢说。
政府市场互动:立法的成熟模式
有电子商务行业分析师认为,此次工商总局起草《暂行办法》是国内首次对网购行业制定系统的法规,足见国家对电子商务的重视和支持。
《暂行办法》明确,个人网上开店须实名登记,消费者信息将得到保护,违法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在文本表述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此次工商总局就《暂行办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显现出主管部门对网民意见的尊重和重视,真正体现民意为本的执政思路。
“围绕这个征求意见稿,工商总局前后和包括淘宝在内的行业企业充分进行了沟通,现在又向全体网民征求意见,这是一种务实的态度。”张勇说。
在现代国家立法的规律上,政府针对市场立法,都形成了“立法与市场的充分互动”。让政府能对市场的发展进行有效有益的指引,让市场能在政府的规范框架下有序发展。“这说明,我国的立法正在朝着成熟的模式发展。”马海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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