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石家庄取消“包工头” 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个人-
  • 【发布单位】作者:董智永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3-26 16:50: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石家庄取消“包工头” 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个人-

根据28日即将正式实施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今后这个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劳务活动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这意味着“包工头”将由此消失。


据介绍,这个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管理要纳入石家庄市的有形建筑交易市场统一发包交易,而且明确了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活动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建筑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劳务人员不足时,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并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将承接的劳务作业再分包。

按照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双方应在分包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机构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并携带“项目负责人和劳务作业人员的名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要件。此举有望防止建筑业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工资拖欠,减少和避免劳务纠纷。

此外,劳务分包企业招用劳务作业人员时,也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伤处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