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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湖北省首次出台法规监控药物滥用 严控特殊药品-
  • 【发布单位】作者:卢水平 沈约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4-07 16:19:4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新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湖北省首次出台法规监控药物滥用 严控特殊药品-

原本是临床用于治病救人的特殊药品,却被一些人滥用,导致使用者上瘾。


昨日(6日),记者从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悉,我省首个针对药物滥用的管理规定——《湖北省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出台。该办法规定,今后全省所有的戒毒场所,对自己接诊的药物滥用者必须如数上报。

据介绍,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麦角酰二乙胺、γ-羟基丁丙酯等药物,曾是临床上的精神类药物甚至是毒性药物,但被不法人员通过化学合成手段,制成了冰毒、K粉、摇头丸等新型毒品,流入社会被普通人群滥用,导致成瘾、精神疾病或社会危害。《办法》规定,我省将把自愿、强制戒毒机构收治的药物滥用者、劳教吸毒人员、部分地方社区报告发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滥用者等,纳入药物滥用的监测范围。

全省的强制戒毒所、自愿戒毒所、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戒毒劳教所,对于所收治的因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成瘾者,必须一一上报给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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