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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浙江五万余名持证重度残疾人将受政府照顾-
  • 【发布单位】作者:江耘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4-29 13:57:5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新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浙江五万余名持证重度残疾人将受政府照顾-

低保家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可以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免费接受助明、助听、助行康复。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并从今年开始实施。到二0一二年,浙江省残疾人基本生活将得到切实保障,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能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

据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烟调查,该省共有各类残疾人三百多万,涉及五分之一家庭和近一千万家庭人口。浙江有残疾人的家庭户二00五年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七千六百七十九元,农村为四千三百三十一元。当年该省人均收入,城镇为一万六千两百九十四元,农村为六千六百六十元,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另外,浙江还有五万多极重度残疾人,这类人群几乎零收入,而且康复需要数量发,但是提供的服务满足率却较低。

为此,浙江从今年起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并将此列为今年该省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记者还了解到,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首先实施基本生活保障工程, 对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其次是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百分之一百五以内、有适应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由政府出资,实施助明、助听、助行康复行动。再次是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逐步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以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

据了解,力争到二零一二年,浙江将有百分之六十的市、县(市、区)达到“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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