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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浙江探索立法化解城管与小商贩矛盾-
  • 【发布单位】作者:岳德亮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6-04 11:55: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浙江探索立法化解城管与小商贩矛盾-

近日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提出,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是一味的围追堵截,而应该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


在6月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从即日起就该法规草案向全省公开征求意见,要让这部地方性法规更加符合浙江实际,反映出全省人民的意愿。

近年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多次发生暴力事件,一些城市曾发生过城管人员把小商贩打骨折等事件,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执法者与小商贩的矛盾经常见诸媒体。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认为:“这不仅与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背道而驰,而且更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施政纲领,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小商小贩随意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社会比较关注,管理部门感到两难。”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张文平则表示,小商小贩往往属于社会困难群体,应当在制度上给予适当空间,既要加强管理,也要帮助其解决就业困难问题。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一些地方已经出台规定,规定在一定时间、地点,允许有关人员从事一些临时经营,比如擦皮鞋等等。张文平认为,这种做法符合以人为本要求,应当予以推广。

这一理念就体现在了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中。依据草案的规定,设区的市、县和镇政府应当给从事农产品、饮食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合适的临时经营场所,并规定经营者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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