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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安徽地方监督法规全部修改完毕-
  • 【发布单位】作者:吴贻伙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2-25 16:22:5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检察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安徽地方监督法规全部修改完毕-

记者24日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涉及监督方面的7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历时两年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


据了解,去年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修改了该省的监督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合并修改了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和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的若干规定,同时新制定了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今年以来,又修改了该省的执法检查条例和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并废止了《安徽省各级人大代表评议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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