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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洛阳:由民间力量起草的法规经批准后开始实施-
  • 【发布单位】作者:任双玲 李祥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3-02 11:27:1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洛阳:由民间力量起草的法规经批准后开始实施-

3月1日,(河南)洛阳市首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民间力量起草的法规——《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开始实施。


去年4月6日,洛阳市政府法制局和洛阳市教育局发布了一个特殊的招标公告——《关于委托起草法规草案代拟稿的招标公告》,向社会征集《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代拟稿。随后,洛阳市王城律师事务所中标并起草了该条例。

记者了解到,《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规定:提倡监护人在自愿基础上为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应该经常举行应急演练;如果学生不上学,教师有责任告诉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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