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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我国修改保密法 打破密级“一定终身”-
  • 【发布单位】作者:王飞 张宗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6-23 09:36: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修改保密法 打破密级“一定终身”-

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完善了解密审查制度,打破密级的“一定终身”。


定密随意,解密不及时,国家秘密范围过宽,这是多年来国家秘密确定体制的症结。有关专家介绍,随意定密导致缺少密级变更和解密机制,往往一密定终身,导致大量已无保密意义的涉密载体堆积,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有失国家秘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据此,草案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草案还明确,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确定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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