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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安徽拟修法鼓励未成年人做家务-
  • 【发布单位】作者:熊润频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8-21 13:44:5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安徽拟修法鼓励未成年人做家务-

记者从安徽省法制办获悉,安徽省今年将对实施了15年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重新修订,“鼓励孩子做家务”可能将被写入新的条例中。目前,该修订草案正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针对目前我国大多数独生子女从不或极少参加家务劳动,平均劳动时间也非常短,新修改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指导、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鼓励、支持其参加与年龄相适应的家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以及各类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社会活动。

此外,该草案还规定必须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时间,以及参加文化、娱乐、体育、科技以及公益活动的时间;不得违反规定增加未成年学生的学习负担;培养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实现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发展。

据悉,目前安徽未成年人共计约1600万人,占总人口比约27%,未成年人保护面临不少新问题,如家庭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身体轻心理的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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