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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吉林省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 【发布单位】吉林省
  • 【发布文号】吉粮办字[2003]71号
  • 【发布日期】2003-07-07
  • 【生效日期】2003-07-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吉林省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吉粮办字[2003]7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政务信息在领导决策中的作用,强化我局政务信息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就我局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政务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及时编发、上报政务信息,反映工作动态、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理解和帮助,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协调全面工作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宣传、指导本处室、本单位各项工作的一个窗口。当前,粮食工作非常繁忙,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任务艰巨,畅通政务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功能,将会有利地宣传粮食改革、引导粮食改革、促进各项粮食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围绕中心工作报送政务信息

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作用,各处室、各单位要围绕粮食中心工作特别是局领导决策需求,重点报送以下几方面的政务信息: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的情况;

2、上级和局领导重要讲话和对某个问题具体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建议;

3、各处室、各单位的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

4、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情况;

5、调查研究报告;

6、在有关政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群众反映大,需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把政务信息工作落到实处,省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省局将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工作,按照分工管理原则,省局政务信息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处室一名副处级干部、各单位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为本处室、本单位的责任人(名单附后)。各处室、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同志为本处室(单位)的信息员(名单附后),负责本处室、各单位的政务信息搜集、编发上报等日常工作。

2、要保证政务信息的质量。各处室、各单位形成的政务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一把手签字后报送局办公室。

3、政务信息的采用。各处室、各单位上报的政务信息被采用后,通过四个渠道编发。一是上网,登录省局公众信息网和国家局政务网吉林省粮食局网页;二是上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三是编发《吉林粮食情况》;四是刊登《吉林粮食》、《中国粮食经济》。

4、实行政务信息评比制度。为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年终由省局评比政务信息优秀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对优秀单位颁发奖状,对优秀信息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推荐参加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员的评比工作。评比原则是,按报送政务信息的数量及采用情况确定。具体为:报送一篇政务信息得1分,被网站采用或编发《吉林粮食情况》加3分,刊登《吉林粮食》加5分,刊登《中国粮食经济》加8分,上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加10分。

5、建立政务信息通报制度。为督促各处室、各单位上报政务信息,省局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政务信息上报情况。对上报及时、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处室(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不上报的处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6、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一把手要负起责任,要对政务信息工作给予重视、要关心过问,并做为考核干部的一项标准。要为信息员创造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及环境,切实搞好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

附件:1、吉林省粮食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责任人(略)
2、吉林省粮食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政务信息信息员名单(略)


二OO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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