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肖思思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4-07 09:53: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州:违法建设个人被罚上万元可听证-
广州市规划局日前公布《广州市规划管理听证办法》草案并于6日开始征询公众意见。该草案提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建设单位处以20万元以上、对违法建设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记者了解到,今后广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重大信访投诉或者在进行批前公示期间收到重大反对意见,当事人或利害申请人均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且在获取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录音拍照或邀请媒体参加。
根据该草案,规划管理中需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包括主动听证和依申请举行听证两种情况,前者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城乡规划、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时,需要采取听证会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而后者则要求规划主管部门收到有关该规划管理事项的重大信访投诉,或者在进行批前公示期间收到重大反对意见,当事人或利害申请人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
草案还详细界定了“利害关系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改方案、审批村庄布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修改方案,规划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利害关系人;许可或审批的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利害关系人。其他单位和个人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证明其人身、财产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但草案提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事项不属于听证会举行范围。
相关专家认为,在目前的规划听证会中大部分都跟规划选址和规划变更有关,常见的是小区居民反对变电站、垃圾场等项目选址,或者居民反对开发商提高楼盘容积率或者改变楼层限高等。在这些听证会中,由于目前并没有准确的细则规定什么情况下该开听证会、听证会该如何组织、参会人员如何选定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听证会的组织过程往往并不规范。此次广州市规划局制定该草案,就是为了制定一套统一的管理规范,方便未来举行听证会时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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