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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中国人民解放军干休所工作条例》施行-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9-19 18:54:5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中国人民解放军干休所工作条例》施行-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干休所工作条例》。《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主席关于离休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离休退休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充分吸收和借鉴军地有关单位的经验做法,对干休所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作了具体规范,是新形势下做好军队干休所工作的基本依据。


《条例》根据离休退休干部晚年生活的实际情况和对服务保障工作的需求,对离休退休干部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作了规定,要求为离休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障离休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条例》突出强调了新形势下离休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规定了离休退休干部党支部、管理委员会、家属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内容;对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也作了明确规定。

为确保干休所工作和建设实效,《条例》明确规定了干休所各类工作人员的职责,对干休所自身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分别规定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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