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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湖北立法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 【发布单位】作者:廖君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1-03-02 15:00:1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湖北立法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修订后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1日正式实施。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及学术不端行为被正式写入条例中。


据介绍,湖北省是全国第一个制定地方科协条例的省份。《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1996年颁布实施,初步解决了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2008年启动修订工作,历时3年,于2011年1月19日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湖北各级政府必须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均经费须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设施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科协组织要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以及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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