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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7-25
  • 【生效日期】2003-07-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并对条文顺序进行调整,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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