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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的决定
  •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8-01
  • 【生效日期】2003-08-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的决定

(2003年8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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