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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人大代表呼吁修改刑诉法 严惩性侵女童罪犯-
  • 【发布单位】作者:阚枫 庞无忌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3-12 21:13: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人大代表呼吁修改刑诉法 严惩性侵女童罪犯-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兰12日表示,针对性侵女童犯罪,应修改刑事诉讼法,将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增设精神损害赔偿条款,从法律层面从重打击此类犯罪。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2日举行记者会,邀请包括李亚兰在内的6位女性代表就“社会文明进程中的女性发展和权益保护”相关问题答问。

在被问及近些年来性侵女童事件不断发生时,李亚兰介绍,自己本次参会提出的议案就是修改刑事诉讼法第99条,将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中增设精神损害赔偿条款。

“这一条款的增设,就是针对一些暴力犯罪,特别是侵犯妇女人身权利,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李亚兰说。

李亚兰称,在法律层面上,目前对此类犯罪打击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外,除了物质损失赔偿,基本上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性侵事件对于被害人,包括对其家庭所带来的精神伤害是无法估量的。

“要在打击层面上,让犯罪分子除了负刑事责任之外,还要让他们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这对打击犯罪来说是一项有力措施,也让保护无辜者有了经济保障。”李亚兰说。

李亚兰称,就性侵女童犯罪来说,目前针对在偏僻山区,农民工子女以及留守儿童的保障机制较差,“社会上,要呼吁关爱这些生活在贫困山区的底层儿童;法律上,对侵犯儿童犯罪的,包括强奸幼女、强奸少女等,应该从法律的层面上从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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