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河南规范用工出新规 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罚五千-
  • 【发布单位】作者:王晓凡 韩俊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24 10:20:0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普法网-中国青年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河南规范用工出新规 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罚五千-

近期,山西黑砖窑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针对小砖窑、小煤矿等企业非法用工的情况,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下发《关于加强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其劳动用工行为。


《意见》规定,用人方招用人员时,须核对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进行用工登记,对不满16周岁的人员,一律不得招用。严禁以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证件等形式强迫劳动者劳动,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旦发现用人方使用童工的,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同时,《意见》规定,用人方应当自招用人员之日起30日内,填写好《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到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应及时核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并建立起用工信息档案备查。用人方未按期呈报有关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用人方在招用劳动者时,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意见》规定,如果用人方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不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每使用一人处5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意见》还规定,所有用人方必须依法为招用的所有劳动者(用人方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除外)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参保后少缴、欠缴、拒缴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颁发、暂扣或者吊销用人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