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王海燕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4-17 17:03: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解放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上海拟立法加大黑车处罚力度 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对黑车执法,关键在于取证难、处罚难。记者昨天从上海市人大城市管理顽症治理专项监督工作启动会上获悉,上海市法制办正着手修订《上海市查处车辆客运规定》,拟于近期以人大决议形式出台相关严厉处罚规定,对非法客运从业人员采取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巡视员周淮说,利益驱动是非法客运无法彻底根治的主要原因。据了解,非法客运从业人员一般一天有100元—300元收入,有的甚至月收入过万元,往往形成“一个人带一家人、一家人带一村人”的态势。当然,在部分交通空白点,市民出行有叫车需求也是一个原因。
从人员结构看,从事非法客运的一是外地来沪人员,常以营运黑车作为供养全家老小的谋生手段,这个群体约占处罚对象的90%以上,尤其以皖、苏、鲁、豫牌照居多;二是本地下岗人员和失地农民,其中有的无业、也有的不甘低收入岗位,以非法客运收入弥补缺失;三是固定职业人员,特别是个别司机为利益所诱,谋第二职业以捞取外快或以车养车。
“从方式上说,非法客运较为隐蔽且多种多样。”周淮说,非法客运车辆一般停靠在固定地点,待租候客,车辆种类繁多,有四轮机动车,有克隆出租车,还有两轮、三轮、残疾车等“五类车”,车型也向中档车转变。甚至还出现夫妻档、亲戚档等联手非法揽客现象,一个人负责开车,将车停在停车场或固定位置待客,另一个人由其亲戚、朋友充当“黄牛”,在火车站、飞机场等候客大厅或出口处招揽乘客,这种谈价行为与实际非法客运行为发生相分离,给查实案件带来不小难度。
周淮表示,在认定非法客运案件中,必须要有乘客的证言,但实际执法中,95%以上的乘客不愿主动配合作证,给取证调查带来相当难度。
处罚难也是关键问题。目前,对非法客运违法行为的处罚手段较为单一,仅有交通执法部门按照《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处以2000元-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对违法当事人人身限制、证件等无制约手段,仅有经济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当事人综合违法成本很低,对违法当事人构不成足够震慑,形成不了“不敢开”的态势。在实际处罚中,对违法当事人若处罚高了,其就弃车拒罚或再次购车从事非法客运,若处罚低了,则会变本加厉从事非法客运。
据悉,针对执法取证难,加大处罚力度等问题,本市正修订《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同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加大整治非法客运力度,力争在短时间内扭转非法客运猖獗势头。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