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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决定-(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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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4-25 09:28:4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决定-(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批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上通过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同时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约束。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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