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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宁夏拟立法全面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 【发布单位】作者:申东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5-15 14:38:3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宁夏拟立法全面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5月15日,记者从宁夏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现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迫切需要地方出台专门规范政府非税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为此,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被作为一类立法项目,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该条例草案将于2014年5月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并将于下半年颁布实施。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宁夏政府非税收入增长很快,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高,政府非税收入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财力,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12月4日宁夏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宁夏自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对规范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减小“小金库”行为,预防腐败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财政体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外资金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原预算外资金的概念,未能涵盖由于财政改革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许多政府非税收入,如:彩票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自2001年开始,国家陆续将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进行了许多调整。 2004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后,各地财政部门在实际管理中,进一步明确将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替换了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对资金管理范围也进行了调整,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也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现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迫切需要地方出台专门规范政府非税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为此,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被作为一类立法项目,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该条例草案将于2014年5月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并将于下半年颁布实施。届时,许多被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举措,将被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依法保障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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