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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4-11-29 09:17: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北京晨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明年北京地铁内乞讨可罚千元 地铁禁食未入法-
明年5月1日起,地铁内乞讨卖艺将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派发小广告最高将罚1万元。另外,导盲犬可进地铁,“地铁禁食”、“人物同检”将不做硬性规定。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将自明年5月1日起实施。
“地铁禁食”未入法
此前曾备受关注的“地铁禁食”、“人物同检”均未列入条例的最终版。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条例相关条款应表述为:“安全检查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轨道交通进站乘车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但不要求必须同时对乘客人身和携带物品都进行检查。
另外,“地铁禁食”不再做硬性规定,未来有望以《乘客守则》的形式进行规定,违反者将被制止或劝离。
导盲犬将允许进地铁
根据条例,“行动不便人士在无人陪同情况下进出站上下车,可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获得帮助。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这意味着,导盲犬可以进入地铁。
去年有网友爆料,一名视障人士带导盲犬乘地铁时,遭到工作人员的阻拦,受过训练的导盲犬是否能进地铁一度引发社会热议。在今年2月公布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导盲犬可进地铁。但随后该条款被删除,最终的表决稿中,该条款再次出现。
地铁内乞讨最高罚千元
条例规定了十七项禁止行为。其中明令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和派发小广告。乞讨卖艺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发小广告最高将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邹乐)
■条例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行为
(一)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
(二)擅自进入控制室、车辆驾驶室等非公共区域;
(三)向车辆、维修工程车或者其他设备设施投掷物品;
(四)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五)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站前广场存放、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六)在通风亭周边排放粉尘、烟尘、腐蚀性气体;
(七)在保护区内烧荒、燃放烟花爆竹;
(八)在车站出入口、疏散通道内、闸机口滞留;
(九)强行上下车;
(十)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十一)在车站、车厢或者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疏散的行为;
(十二)攀爬、跨越护栏护网,违规进出闸机;
(十三)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十四)在车站、车厢内追逐、打闹或者从事滑板、轮滑、自行车等运动;
(十五)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
(十六)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
(十七)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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