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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北京拟实行“有位购车” 力争2016年出台条例-
  • 【发布单位】作者:张媛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5-05-29 10:01:4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京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拟实行“有位购车” 力争2016年出台条例-

有了车位才能购车?今日(5月29日)上午,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表示,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


今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向大会作报告,称北京拟专门就停车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分析评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基础上,2015年启动停车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预案调研和立项论证,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届时,拟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停车定位、停车差别化供给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应、吸引社会投资、强化路侧停车管理、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和加强执法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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