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陈伟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9-13 09:06: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经济参考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虚拟货币立法迫在眉睫-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日益火爆,“挖矿”、平台交易、ICO等派生的另类投资开始进入普通投资者的视野。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深度推进,金融创新的红利将从监管套利转向合规红利,投资者权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不少网民称,随着市场乱象逐渐暴露,叫停ICO仅仅是整顿虚拟货币市场的开始。强化监管并不意味着对区块链技术的否定,而是为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监管方案有待细化,推动虚拟货币的相关立法迫在眉睫。
成长尚需大浪淘沙
有网民认为,区块链技术仍处于实验和探索阶段,在大宗交易、净额结算和风险计量等方面,区块链技术并无优势可言,容量可扩展性和事后不可追索等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因此,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有利于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健康生长,而非相反。
网民“一财”称,虚拟货币与ICO日渐疯狂,相关风险日渐显现,接受监管才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网民“杨国英”认为,目前数字货币尚需大浪淘沙,叫停ICO的积极意义更多。不过,金融科技优化传统金融的机会和趋势,都是确定可期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证金融创新活力不被扼杀,未来需要更多的取舍和平衡。
推动金融科技立法
有网民称,针对ICO、虚拟货币本身乃至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应用方式的监管,目前叫停ICO可能仅仅是一个开始。对于区块链这种新技术的社会化,防范风险和促进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一对天然的矛盾体。在针对金融科技的立法方面,我国仍需要一条确定性较强、能够给市场带来稳定预期的行业“跑道”。
网民“邓建鹏”提出,要实现虚拟货币的健康发展,控制其中的风险,中国当前尚欠缺长效机制。因此,推动中国的虚拟货币相关立法,乃是监管者接下来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做的,首先是强制所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赴监管机构登记,并且在时机成熟之际,向监管机构对接交易数据,以利监管。除了强制登记,监管层还应重点关注交易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标准、交易者资金(现金与虚拟货币)第三方存管、认真落实反洗钱机制、风险揭示和交易者权益保护等。
此外,网民“杨燕青”建议,对于虚拟货币监管的全球协同已经迫在眉睫,中国应积极作为,推动全球的监管变革。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