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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人民陪审员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发布单位】作者:万紫千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4-28 09:53:0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人民陪审员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4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分别回答刚刚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的有关问题。


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草案)》,同时,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对此,记者提出“三年的试点工作对人民陪审员法立法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针对记者的这一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学表示,通过三年的试点证明,试点方案确定的主要改革内容是可行的,表现在:一是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广泛性的有关规定;二是关于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的有关规定;三是关于探索事实审和法律审逐步分离的有关规定;四是关于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水平的有关规定。

“三年试点期间,试点法院不断总结经验,也对试点方案做了部分调整,为立法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在刚刚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中都得到了体现。”林文学说道。

另外,对记者提出的“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将有怎样的部署安排,来更好地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林文学表示,将尽快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庭审程序、评议规则等问题,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问题进一步作出细化规定,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高效有序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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