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 【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2-11-19
  • 【生效日期】1982-11-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九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决定:批准将长江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