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物资部/国家计委/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1989]物金字258号
- 【发布日期】1989-08-23
- 【生效日期】1989-08-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物资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禁止用铜产品的规定
物资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禁止用铜产品的规定
(1989年8月23日〔1989〕物金字258号)
铜是国家重要的生产资料。长期以来,由于国内资源紧缺,国家每年用大量外汇组织进口,但供需矛盾仍很突出。为缓解这一矛盾,原国家计委、国家经委、物资部曾于一九六三年、一九六五年、一九七八年先后颁发了禁止用铜产品的规定。经多年实施,效果较好。但近年来,由于管理失控,一些生产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规定,擅自生产禁止用铜产品(如铜火锅、铜锁、铜床、铜灯具及建筑物内外装修用铜),造成铜使用上的混乱和浪费,严重影响国家重点生产建设需要,同时也加剧了供需矛盾。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生产用铜产品,限制不合理消费,特作如下规定:
一、国家重新修订颁布的《禁止用铜产品目录》,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二、凡属《禁止用铜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一律不准继续生产,违者,一经发现,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产品和销售所得,同时由企业主管部门追究企业领导者的责任。
三、对《禁止用铜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在本规定下达之前已经签订购销合同(尚未履行)的,供需双方应立即中止执行,并免除双方经济责任;对已生产的成品、半成品由生产企业清理造册,报告当地计(经)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物资、商业部门组织处理。
四、凡属《禁止用铜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商业部门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一律不准继续经营;对现有库存商品,限定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半年内售完。违反本规定继续销售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销售所得;未售出的商品,由物资回收部门按报废物资进行收购处理。
五、一般建筑的室内外装修一律不准用铜。驻华使领馆和涉外饭店的装修、文物古迹修复等用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资局(厅)审批,报物资部备案。
六、特种工艺品、旅游商品、塑像、少数民族特需品等用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资局(厅)审核后,报物资部批准。
七、对涉及到产品性能、质量的轻工、机械、医疗器械、消防、水暖器材等产品,以及影响主产品性能的部分配套产品,确需用铜的,可由设计部门或产品标准、质量检测归口部门出具证明,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物资部审批。
八、生产出口商品,不受《禁止用铜产品目录》的限制,所需铜主要应采取“以进养出”的办法解决,违者按本规定第二条处理。
附: 禁止用铜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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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 禁止用铜部分 |
|-------------|-----------------|
| 一、五金商品 | |
|1.手电筒 |除导电部件外全部 |
|2.理发电吹风机 |外壳 |
|3.各种锁 |除锁芯、弹子、弹簧外全部 |
|4.钥匙 |全部 |
|5.各类小刀 |除销眼、铆钉外全部 |
|6.刮胡子刀架 |全部 |
|7.各种钮扣 |全部 |
|8.子母扣 |除弹簧外全部 |
|9.拉链 |全部 |
|10.顶针 |全部 |
|11.建筑物内部安装 |楼梯镶边、栏杆及地面镶 |
| 及装饰品 |铜片、暖气管等 |
|12.合页、插销、风勾 |全部 |
|13.门窗上各种拉手 |全部 |
|14.各种箱、柜等家具上 | |
| 的包角杂件 |全部 |
|15.取暖用手炉、脚炉 |全部 |
|16.火盆 |全部 |
|17.汤婆子 |除口盖部分外全部 |
|18.各种熨斗 |除导电部分外全部 |
|19.镜框 |全部 |
|20.镜架 |全部 |
|21.各种皮带扣 |全部 |
|22.铜床 |全部 |
|23.帐钩 |全部 |
|24.衣架、衣钩 |全部 |
|25.各种商标 |全部 |
|26.各种商标、招牌 |全部 |
|27.花瓶 |全部 |
|28.各种证章、纪念章 |除别针全部 |
|29.旗顶、旗脚 |全部 |
|30.蓬布圈 |全部 |
|31.窗帘圈 |全部 |
|32.羊眼圈 |全部 |
|33.瓜子练子 |全部 |
|34.钢卷尺头 |全部 |
|35.马具铜环、马蹬、铜铃|全部 |
|36.各种餐具 |全部 |
|37.马桶箍 |全部 |
|38.钓鱼海杆 |包皮 |
| 二、交电产品 | |
|电风扇页罩 |全部 |
| 三、文教体育用品 | |
|1.吸水器 |全部 |
|2.自来水笔 |笔套、护胆管 |
|3.各种笔套 |全部 |
|4.油画笔 |笔卷 |
|5.笔架笔筒 |全部 |
|6.墨盒 |全部 |
|7.活动铅笔 |全部 |
|8.圆珠笔 |除笔头以外全部 |
|9.圆规 |除螺丝、螺帽外全部 |
|10.比例尺 |全部 |
|11.算盘 |包角和杆 |
|12.指南针 |外壳 |
|13.油印机 |螺丝 |
|14.号码机 |全部 |
|15.大头针机器 |漏斗铜棍 |
|16.打孔机 |全部 |
|17.粉笔模子 |全部 |
|18.木马 |鞍环 |
|19.玩具汽车 |全部 |
| 四、炊事用具及茶具 | |
|1.各种水壶 |全部 |
|2.各种茶壶(杯、盘、罐、|全部 |
| 碗、碟等)、茶水炉 | |
|3.各种酒杯(壶)、烫酒斗|全部 |
|4.铜锅 |除工业用以外全部 |
|5.火锅 |全部 |
|6.菜盆 |全部 |
|7.锅铲 |全部 |
|8.勺子 |全部 |
|9.漏勺 |全部 |
|10.叉子 |全部 |
|11.果盘 |全部 |
|12.其它 | |
| 五、烟具 | |
|1.烟盒 |全部 |
|2.烟灰缸 |全部 |
|3.烟锅(嘴) |全部 |
|4.打火机 |外壳、固定架、上下盖、掀手 |
| 六、度量衡 | |
|1.各种秤 |秤杆、包头、秤盘 |
|2.砝码 |200克(不含200克)以上的全部|
| 七、迷信用品 | |
|1.蜡台 |全部 |
|2.香炉 |全部 |
|3.祭盘 |全部 |
|4.其它 | |
| 八、各种灯具 | |
|1.各种台灯 |全部 |
|2.各种吊灯 |全部 |
|3.各种壁灯 |全部 |
|4.各种伞灯 |全部 |
|5.汽灯零件 |入油盖、包心 |
|6.其它 | |
| 九、特种工艺产品 | |
|1.各种腰刀和单双开刀 |外壳、挂环 |
|2.素宝剑和烧兰宝剑 |外壳、挂环 |
|3.各种折刀 |外壳、挂环 |
|4.各种手镯 |全部 |
|5.银嵌首饰匣 |全部 |
|6.各种别针 |全部 |
|7.耳环 |全部 |
|8.九连环 |全部 |
|9.链锁 |全部 |
|10.项链 |全部 |
|11.插条针 |全部 |
|12.耳勺 |全部 |
| 十、机械产品 | |
|1.普通电灯泡 |灯头 |
|2.避雷器接地线 |除两头外全部 |
| 十一、医疗器械 | |
|1.握力计 |刻度表尺 |
|2.胶片干燥箱 |除电气部分外全部 |
|3.手提式高压消毒器 |螺丝、内胆 |
|4.木塞穿孔器 |全部 |
|5.低压消毒器 |内胆 |
|6.螺丝水止 |全部 |
|7.药筛 |圈 |
|8.烧瓶夹 |全部 |
|9.冷凝管夹 |全部 |
|10.管架 |全部 |
|11.鼠固式解剖台 |板面 |
|12.灌药品 |除身躯外全部 |
|13.马体量尺 |全部 |
|14.羊用投丸器 |筒及芯子 |
|15.牛马麻醉口罩 |全部 |
|16.牛马开腔器 |全部 |
|17.兽用打针锤 |柄 |
|18.体重计 |底盘及外圈 |
|19.血沉台 |立柱 |
|20.照明压舌板 |板 |
|21.眼检查镜 |镜片圈 |
|22.截断刀 |柄 |
|23.切腿刀 |柄 |
|24.疮口钩 |柄 |
|25.刮匙 |柄 |
|26.指锯 |柄 |
|27.板锯 |柄 |
|28.骨钻 |柄 |
|29.筋骨剥离子 |柄 |
|30.眼角板 |全部 |
|31.耳茸绞断器 |柄 |
|32.三级点眼点 |瓶架 |
|33.牙科污物桶 |全部 |
|34.牙科棉花桶 |全部 |
|35.镊子 |全部 |
|36.子宫卷棉子 |柄 |
|37.煮沸消毒器 |全部 |
|38.电煮消毒器 |器械盘 |
|39.电气蒸馏器 |腿 |
|40.纱布罐 |全部 |
|41.吊桶架 |立柱顶螺丝卡、挂钩、瓶卡子 |
|42.患者自动搬运车 |手搬圈、鼻子折页 |
|43.血液沉降架 |全部 |
|44.压舌板 |全部 |
|45.漏斗架 |全部 |
|46.各种针盒 |全部 |
|47.单双盐水架 |全部 |
|48.消毒棉盒 |全部 |
|49.牙科椅子 |除油泵外全部 |
|50.手术床 |除蜗轮、轴瓦、轴套、螺丝、油泵外全|
| |部 |
|51.产床 |除蜗轮、轴瓦、轴套、螺丝、油泵外全|
| |部 |
|52.硬汽高压消毒器 |除安全阀、电热管、接头外全部 |
|53.手术灯 |除导电部分及垫片外全部 |
|54.吸入器 |大底盘 |
|55.万能换药车 |全部 |
|56.开口器 |全部 |
|57.拉钩 |全部 |
|58.弓锯 |柄 |
|十二、水暖器材及卫生洁具 | |
|1.截止阀 |除阀座、阀瓣、连接圈外全部 |
|2.皮线截止阀 |除阀座、连接圈外全部 |
|3.止回阀 |除阀座、阀瓣外全部 |
|4.直通式汽门 |除阀座、阀瓣外全部 |
|5.直角式汽门 |除阀座、阀瓣、阀座外全部 |
|6.钥匙汽门 |除阀杆、阀瓣、阀座外全部 |
|7.分路汽门 |全部 |
|8.弹簧式安全阀 |除阀座、阀瓣、调节丝背母外 |
| |全部 |
|9.薄膜式减压阀 |除阀座、阀瓣、调节丝背母外 |
| |全部 |
|10.直角式恒温疏水器 |除阀座、阀瓣、锁母膨胀芯外 |
| |全部 |
|11.直角式恒温疏水器 |除阀座、阀瓣、锁母膨胀芯外 |
| |全部 |
|12.双筒伸缩器 |除铜套外全部 |
|13.单筒伸缩器 |除铜套外全部 |
|14.浮筒式疏水器 |除自动跑气门、浮筒组件外 |
| |全部 |
|15.杠杆浮球式疏水器 |除滑阀机构外全部 |
|16.自由浮球阀 |除过滤网外全部 |
|17.丝扣旋塞 |除转身外全部 |
|18.法兰旋塞 |除转身外全部 |
|19.化装架 |全部 |
|20.毛巾架 |全部 |
|21.手纸架 |全部 |
|22.单法兰汽门 |1/2″以上本体盘根箱 |
|23.双法兰汽门 |1/2″以上本体盘根箱 |
|24.双法兰转心门 |1/2″以上本体上盖瓦拉螺丝 |
|25.管卡盘 |全部 |
|26.水箱下水口 |全部 |
|27.脸盆存弯 |全部 |
|28.小便盛水弯 |全部 |
|29.直型盛水弯 |1/4″大身 |
|30.弯型盛水弯 |1/4″大身 |
|31.自来水龙头 |除阀瓣压兰外全部 |
| 十三、消防器材 | |
|1.管牙接口 |除船用外全部 |
|2.出水口扪盖 |全部 |
|3.球阀壳体 |除船用外全部 |
|4.出水闸阀壳体 |除船用外全部 |
|5.进水口座 |本体 |
|6.进水口扪盖 |全部 |
|7.吸水管接口 |全部 |
|8.吸水管座 |全部 |
|9.水带接口 |全部 |
|10.水带包布 |全部 |
|11.消火栓 |本体(除船用外全部) |
|12.引水器操纵柄 |本体(除船用外全部) |
|13.直空泵拉杆 |全部 |
|14.拉梯滑轮 |全部 |
|15.滤水器 |全部 |
|16.摇水柄 |全部 |
|17.水枪 |壳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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