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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一九八九年国家在职工作人员 调整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手续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 【发布文号】人薪发[1990]4号
  • 【发布日期】1990-01-20
  • 【生效日期】1990-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一九八九年国家在职工作人员 调整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手续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一九八九年国家在职工作人员
调整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手续的通知

(人薪发〔1990〕4号)

为贯彻执行国发〔1989〕82号文件规定,做好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工作,特对国家在职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手续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的中央管理的干部和国务院管理的干部调整工资,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审批。

二、已经离、退休的原中央管理的干部和国务院管理的干部按文件规定增加离、退休费,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审批,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备案。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一九九0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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