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几类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几类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1990年3月31日国税发<1990>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去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精神,各地对公司减免税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进一步搞好对公司清理整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的原则,报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对几类公司征免所得税的政策规定明确如下:
一、对新组建的工程承包公司、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和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取消免税三年的优惠照顾,从1990年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征收所得税。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5)财税国字第042号文,(85)财税国家第045号文和财政部(86)财税字第104号文关于免税的规定同时废止。
二、对新办的机电设备招标咨询服务公司,取消免税三年的优惠照顾,从1990年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征收所得税。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国字第019号同时废止。
三、对已实行企业化和自收自支管理的机械设备成套公司,从1990年起按规定征收所得税,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4)财税一字第187号关于暂免征收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废止。
四、对一至三条所述公司,如缴纳所得税确有困难,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在一年内给予适当的减征或免征照顾。
五、国营对外承包公司、中科院系统的新技术开发公司和种子公司的所得税征免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