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转发《关于下发<进口药品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0-11-28
  • 【生效日期】1990-1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转发《关于下发<进口药品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下发<进口药品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1990年11月28日)

现将卫生部《关于下发<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所附的《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监管问题说明如下:

一、对进口药品,各关凭口岸药检所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已接受报验的印章放行;

二、对用于医疗急救、科研或国外赠送的药品,海关凭卫生厅(局)出具的免验证明放行。
附:《关于下发<进口药品管理方法>的通知》(略)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